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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7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

时间:2014-07-06   信息来源:院办公室    阅读量:


各分党校:
201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,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提高党校教育培训质量,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 
2013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
二、培训对象 
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教职工、学生。
三、培训内容 
以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》为主,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、2013年全国“两会”精神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时事政策教育,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基本经验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。
四、培训方式 
集中授课、专题讲座、小组讨论,配合组织观看红色电影、参与志愿服务和扶贫帮困等社会实践活动等。
五、有关要求
1、统一教学计划。各分党校要根据培训要求,制定教学计划,报学校党校审定后执行。总时间不少于 40学时。要举行开学典礼和结业典礼。要坚持系统授课与专题研讨相结合,课堂授课与课外自学相结合,不断创新学习形式,丰富学习内容,提高培训效果。各分党校培训计划须提前1周报送,并经学校党校批准后实施。
2、统一教师管理。各分党校培训班授课教师原则上在学校党校讲师团中选择。各分党校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,聘请校内外其他授课教师授课,但需先报学校党校备案。
3、统一教学内容。以《党章》和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》为基本内容,集中安排5讲,各分党校至少需在规定的理论课程中选择4讲作为必讲内容,第五讲由各分党校根据实际安排。
4、统一结业考试。结业考试试题由学校党校统一拟定并随机抽取,考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试卷的印刷、监考、阅卷、统分等由各分党校具体实施。成绩合格者,经学校党校核准后,颁发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,存入个人档案,并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。
5、注重培训总结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束后,要对培训的整体情况、教师授课和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,既充分肯定成绩,也要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,以不断总结经验,改进工作,努力提高培训质量。各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。
联系人:刘登冉    电话:59367487
附件:武汉纺织大学党校讲师团部分成员名单
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党校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13年3月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