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精神,认真贯彻“控制总量,优化结构,提高质量,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,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,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,接上级组织部通知,增设学生组织推荐发展对象4名,现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:
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-2023年12月4日,公示期间,若对公示人员有意见,可到服装学院分党委办公室反映。地点:南湖校区综合楼206。电话:027-59363454。
中共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委员会
2023年1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