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课程任课教师与课程负责人:
为贯彻专业认证“学生中心,产出导向,持续改进”的理念,按照《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课程目标评价机制(试行)院发[2018] 4号》和《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审核办法(试行)院发[2018] 5号》文件中的相关要求,现由系主任组织开展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与审核工作。
一、 开展评价与审核的课程
(1)服装与设计工程专业2017级、2018级的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专业平台必修课;
(2)服装与设计工程专业2017级、2018级的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所有实践平台必修课;
二、 工作要求
(1)各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对服装与设计工程专业2017级、2018级的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专业必修课程和实践课程,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评价。
(2)各课程负责人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合理性进行审核。
(3)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对审核通过的评价结果进行分析,分析存在的问题,并针对问题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。
三、 工作组织与进度安排
(1)教学秘书于7月8日前搜集各课程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,并提交给专业负责人进行审核,同时提供评价课程清单。
(2)专业负责人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进行审核,并给出审核通过与不通过结论,讲结论反馈给课程负责人。
(3)专业负责人与课程组负责人对审核通过的评价报告进行分析,分析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,并将意见反馈给系主任,由系主任组织落实改进措施。
服装学院
2019.7.1